• 十堰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

    十堰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一章  总则第一条  为完善国有资产监督制度,维护企业国有资产权益,控制经营投资风险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,实现国有资产增值保值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》、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》、《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(试行)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,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  本办法适用十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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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08-21 / 20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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